10月1号起,北京市将正式实行居住证制度,全市346个户籍派出所将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并停止办理暂住证业务。
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如果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户籍派出所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应当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关证件、证明,办理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居住证有什么用途?
——可积分落户 享受公共服务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可以享受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在内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等在内的7项便利。
北京出台的《办法》在上述条例基础上做了进一步规定,明确《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另外,北京还提出,要逐步扩大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