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免除九种情况证明材料

2018-04-26 09:52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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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取等9种情况下原本应提交的多项证明材料。据悉,这些规定自4月13日起已经施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者赵莹莹)

  9种情况免证明材料

  

1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用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也不用再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4 在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因购房、租房、退休、特殊事项销户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不再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新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5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再提供职工所在单位或常住地街道办、居委会开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6 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再提供“离退休收入证明”,以本人申请时当月或上一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原件作为依据
7 借款人收入明显下降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的 不再提供所在单位为其开具的“工资收入降低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
8 配偶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需合并计算家庭月收入的 不再提供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及缴存明细”
9 转业人员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达不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缴存的时限 不用提供其原所在部队为其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责任编辑:伏梦滢(QV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