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区治理等事项

2018-04-25 21:29 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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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主持召开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社区治理等事项。

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指出,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基本功,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学习,找好用好法律顾问,常抓不懈强化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将其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将绩效管理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优化配置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

会议听取了今年一季度首都环境建设考评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指出,城市环境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反复抓、抓反复,不断巩固治理成效,避免问题反弹。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加群众为治理工作打分比例,加大媒体监督曝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治。要研究建立机制,发挥街巷长作用,确保发现问题与执法检查挂钩,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要落实基层责任,细化考核奖励制度,解决好门前堆物堆料问题,强化源头控制、鼓励就地消纳建筑垃圾渣土。

会议研究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时指出,社会救助制度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终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要进一步制定好实施细则,密切协作,抓好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会议研究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要简化考核指标,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检验标准,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建立社区工作者责任清单,明确权责,使其集中力量为百姓办事。社区工作者是群众的一分子,要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成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会议研究了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及分工方案。

会议还就“五一”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作出部署,指出,一季度安全问题形势严峻,各区各部门要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在岗在职在责,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会前进行了集体学法,中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纪检监察员陈三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辅导报告。会议指出,《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要深刻认识《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全力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林海峰(QV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