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确"商办新政":"3·26"前已购房可保持现状

2017-05-24 08:4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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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近期部分媒体对该公告的解释不准确,一些商办类购房者也担心会“拆除上下水、不让出租”等。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目前北京市“3·26”政策执行口径已经确定,对商住的相关处理政策也已经明确。在政策执行前,已购的商办类房屋可保持现有设施,出租也不会限制出租对象,如销售,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市住建委表示,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

责任编辑:央倩(QV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