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颁发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2017-04-27 14:5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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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7日向首汽约车旗下的一批网约车颁发了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至此,北京终于迎来了首批“三证齐全”可合法上路的网约车。

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平台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才能合法运营。

据悉,自2016年12月21日起,北京市启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和车辆资质许可相关工作。今年1月16日,北京市颁发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月8日,北京市颁发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证。

据《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显示,在北京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号牌且为出租汽车经营者或个人所有的车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营运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满足本市最新公布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5座三厢小客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含新能源车),排气量不小于1.8升;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

(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能向本市有关部门监管平台和公安机关实时发送位置信息,并向公安机关实时发送报警信息,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及公安部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辆需配备具有网约车平台服务端、计程计时、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

(五)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六)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责任编辑:伏梦滢(QV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