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南京宝马车肇事案一审 肇事司机被判11年

2017-04-03 16:2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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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6·20”南京宝马车肇事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季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2015年6月20日,王季进驾车以195.2km/h速度撞进车流,造成2人当场死亡。对被告人的两次法医学鉴定,应认为其犯罪时处于精神病状态。

责任编辑:孙彰(QV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