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约车新政出炉:"京车京人"成定局 车排量不低于1.8L

2016-12-22 09:43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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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  继7月发布暂行办法之后,今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多部门正式下发《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以及提供车辆的企业、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做出了相关规定。

    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期为4年

网约车平台公司以及提供车辆的企业、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和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有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在北京市应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驾驶员教育培训场所,并将相关基础信息和动态运营数据实时接入北京市有关部门监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在北京市备份。

网约车平台公司实行经营权期限制,经营期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企业社会责任,承担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购买履行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保险,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利用自有车辆开展经营活动。

“京车京人” 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

车辆准入方面,北京网约车细则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对车辆的排量、轴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新版管理实施细则中对旧有条目进行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由“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2.0升或1.8T”改为“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并去掉了原条目中“7座乘用车车长大于5100毫米”的限制性条件等,共计39处修改。

驾驶员准入方面,北京网约车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也就是在车辆和司机准入方面,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京车京人”的规定,此外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证件需为北京市核发,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新规还要求驾驶员申请之日前1年内驾驶机动车未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

网约车资质由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车辆申请网约车资质时,须满足本市最新公布实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且符合本市网约车车辆技术规范等条件。取得网约车资质的车辆,车身须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并沿用原号段号牌。车辆经营权期限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车辆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车辆报废、转出或所有权擅自转让的,注销车辆经营权。平台与车辆接入关系终止或平台公司经营期终止的,车辆在未办理接入新平台期间,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活动。

新政发布后,网约车将与传统出租车在价格、营运车辆规格、营运规范等方面进行错位发展,形成差异化经营。

责任编辑:孙彰(QV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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