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iPhone6到今年的iPhone7,苹果手机的外观一直没有大变动,也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但前不久,一家名为佰利的深圳企业称,苹果公司的iPhone6及iPhone6 Plus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随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苹果公司及销售商中复公司停止销售上述手机。因不服该决定,苹果公司、中复公司将北京市知产局诉至法院,该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5月10日,北京市知产局出具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认为经过比对,iPhone6、iPhone6 Plus与手机(100C)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其中圆形“home”键设计、侧面按键的形状和布局、扬声器孔和耳机插孔的排列方式等五个区别属于功能性设计,从正面到背面过渡设计的区别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
据此,北京市知产局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被控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