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就《本市“限房价、竞地价”项目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但有媒体报道称“开发商的自持期限为5年”。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26日指出,此说法系误读,征求意见稿中的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的年限拟为70年。期限
责任编辑:伏梦滢(QV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