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将有“操作指南”

2016-02-26 08:38 北京电视台

打印 放大 缩小

为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其他”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对此,国家工商总局5日公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2016年3月5日前通过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等形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责任编辑:央倩(QV0006)

猜你喜欢